2019-11-21 来源:学邦技术
据海淀教委消息,近日,海淀民办教育协会举办了“海淀区校外培训机构退费承诺签约仪式”,对培训机构收费、退费比例、退费时限等内容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东方、学而思、精锐、英孚等14家校外培训机构签署了承诺书,为海淀区首批签订退费承诺的校外培训机构。承诺书指出,从双方确认退费金额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承诺书到底承诺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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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费方面,承诺书要求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收取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的费用。
承诺书明确了各种类型课程的退费要求。
对于报名后未开课的,学员要求退学的,无条件给予退费;
对已开课学员提出退学的,学校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学费,其余部分全部退还;
学员对参加团购课程、优惠活动所购买的优惠课程、联报课程等提出退学的,学校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学费,其余部分全部退还,赠送的课时从总课时中扣除。
退费路径与交费路径一致,如现金交费的,现场退还现金;非现金交费的,费用将退还至交费所使用的支付账号(微信、支付宝)或者银行卡等。
此外,关于退费时限,承诺书也有了明确要求,即从双方确认退费金额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培训机构退费难已成为各地区家长们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对此,已有多省出台相应的解决方案。
今年4月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针对退费纠纷,《合同》规定,培训机构与家长在签订合同时提前约定协商。培训机构因为自身要求解除培训合同,或者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时,应该退还剩余培训费用。如果学生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双方也要约定如何解决,是否退还费用。此外,如果退钱,双方还应约定在多少工作日内退费。
7月26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为《武汉市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提出修改建议。
《合同》指出,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以中小学生为招生对象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不得超过6个月或者80个学时。教育机构收取相关费用后应当及时向学员开具合法票据。
8月5日,福建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福建省将探索建立教育部门、培训机构、家长、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主要用于出现风险时退还学生学费、补发老师工资、偿还债务等支出,防止机构卷款逃跑引发群体性事件。
8月20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乱象问题,合同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培训机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开设并使用学杂费专用账户,足额留存学习保障金,保障其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及时向学员开具合法票据。
8月22日,宁波市教育局发文,就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如何拟定问题,专门出了一份示范文本——《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
《合同》规定,教育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教育机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开设并使用学杂费专用账户,其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学活动,教育机构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及时向学员开具合法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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