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6 来源:学邦技术
十月下旬,某县城一家少儿美术机构的玻璃门上换了一张价目表。原来印着「299 元 20 课时」的那一行被整行裁掉,新贴上去的一版,单科最低一档印着 800 元,最高一档 1200 元。
换表的原因不是涨价,是 10 月 22 日的一张通告。某县级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发布《艺术体育科技类培训收费指导标准及规范低价竞争行为通告》,报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备案。
一张县级协会的通告,通常出不了这个县的地界。但这一张不太一样:它是第一次由行业协会而不是价格主管部门出面,给非学科培训划出一条「下限」。
非学科培训的价格监管,这几年一直是个单向的问题。国家层面盯的是预收费过高、退费无门,所以有了「不超过 3 个月或 60 课时、不超过 5000 元」这条红线。方向很明确:不许把未来的钱提前收进来。
而这次的通告,方向是反的。它盯的是「卖得太便宜」——单科最低指导价不低于 800 元,理由是防止低于成本的恶意倾销。同时它也给了上限,最高不超过 1200 元,理由是以质量取胜、避免无序涨价。
一头管高,一头管低,价格第一次在一个县里被装进了一个区间。这个区间的宽度只有 400 元。
把国家那条红线和这张通告放在一起看,会发现它们管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前者管的是资金安全,后者管的是竞争秩序。混在一起谈,容易谈乱。
| 维度 | 国家层面的预收费红线 | 县级协会的收费指导 |
|---|---|---|
| 管的方向 | 限高,防止跨期收费 | 既限低也限高,防止倾销与乱涨 |
| 计算口径 | 时间跨度 3 个月、60 课时、金额 5000 元 | 单科 800 元至 1200 元 |
| 依据性质 | 行政监管,有处罚权 | 行业自律,报主管部门备案 |
| 违反后果 | 责令整改、退费、行政处罚 | 通报批评、取消评优与白名单推荐、线索移交 |
| 对机构的要求 | 改收费周期与合同 | 改价目表与产品结构 |
这张表最下面一行是关键。红线逼你改现金流,指导价逼你改产品。
上限好办。3 个月、60 课时、5000 元,三个数都是硬的,拿合同和收据一对就清楚,查起来不需要专业判断。
下限不好办。什么叫「低于成本」?成本里算不算老板自己的工资?算不算空置的教室?算不算前期投入的装修折旧?同一家机构,换个算法,成本能差出三成。
所以这条 800 元的意义,不在于它精确,而在于它给出了一个不需要争论的参照点。有了这个点,「299 元 20 课时」就不用再去论证成本,直接可以判定为不正常。
这是行业协会能做、而价格主管部门不太好做的一件事:把举证的门槛,从「算清成本」降到了「看是否低于指导价」。
为了把这件事说清楚,做一组示意性测算。口径先摆出来:一间 120 平方米的教室,月租金 8000 元,每月可排 96 个课时;每班 12 人;执教老师课时费按 80 元计。这样折算下来,每名学员每课时的直接成本约为 13.6 元,其中租金 6.9 元、教师 6.7 元,尚未计入耗材、前台、社保、水电与市场费用。
| 课包 | 单课时收入 | 直接成本 | 单课时毛利 | 整包毛利 |
|---|---|---|---|---|
| 9.9 元 4 课时 | 2.48 元 | 13.6 元 | -11.12 元 | -44 元 |
| 299 元 20 课时 | 14.95 元 | 13.6 元 | 1.35 元 | 27 元 |
| 800 元 20 课时 | 40 元 | 13.6 元 | 26.4 元 | 528 元 |
| 1200 元 20 课时 | 60 元 | 13.6 元 | 46.4 元 | 928 元 |
299 元那一行最能说明问题:20 课时收 299 元,整包毛利 27 元,平均一个学员一个月贡献不到 30 元。这个数字连一次正常的续费沟通成本都覆盖不了。
它当然不是靠这 27 元活着的。它靠的是把低价课当成流量入口,再用后续正价课去补。问题在于,当一条街上三家机构都在这么干的时候,入口价会一路往下走,最后没人补得回来。
800 元这条线,本质上就是把「入口价」和「正价」之间的落差收窄,让低价课不再是必选项。
这也是这份通告最实质的一处改变:它把「9.9 元体验课」「299 元 20 课时」这类打了多年擦边的引流打法,从「营销手段」重新定性成了「不正当竞争」。定性一变,后面所有的话都好说了——不再是「你卖多少钱是你的自由」,而是「你卖这个价,是在挤走别人」。
需要提醒的是,这个定性只在行业自律的范围内成立,不等于行政处罚。真正的行政处罚仍然要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规,需要个案认定。但对一家县域机构来说,被同行按这个口径指认一次,成本已经足够高。
通告里除了价格区间,还有三条禁令。这三条不是重复强调,是对着三种不同的行为去的,认定要点完全不同。
| 禁令 | 对着什么行为 | 认定要点 |
|---|---|---|
| 严禁低于成本价倾销 | 长期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招生,挤压同行 | 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看是否以排挤对手为目的、是否持续 |
| 严禁无证机构低价揽客 | 没有办学资质,靠低价加夸大宣传拉人 | 先看证,再看价;无证本身已属违规,低价只是加重情节 |
| 严禁价格欺诈 | 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收费与退费规则不公示 | 看原价是否有真实成交记录,看公示是否在显著位置 |
第三条最容易被忽略,因为它不涉及定多少钱,只涉及怎么标。原价 3000 元、现价 1200 元,如果 3000 元从来没有实际成交过,这个「原价」就是虚构的。这类问题在日常检查里出现频率很高,也最容易留下截图证据。
通告留了一个口子:课程周期长、器材耗材成本高的科目,确需超出 800 至 1200 元区间的,可以申请。但必须同时满足两条硬性要求,缺一不可。
一条是一次性收费的时间跨度不超过 3 个月或 60 课时;另一条是一次性收费总额不超过 5000 元。违反任何一条,就属于违规收费。
这个设计很巧妙。它没有直接否定高单价,而是把「高单价」和「短周期」绑在一起。单价可以高,但你不能一次性把钱收走一年。对机构来说,这意味着高价课必须靠续费维持,而不是靠预收。
换句话说,例外条款不是放开,是换了一种收法。
很多人看这类通告,只看有没有罚款。这张通告的处置条款里,罚款其实排在后面。
| 处置 | 由谁执行 | 实际影响 |
|---|---|---|
| 全县行业通报批评 | 行业协会 | 同行全知道,招生口碑直接受损 |
| 取消年度评优与白名单推荐 | 行业协会 | 进不了学校采购与政府推荐名单 |
| 线索移交教体局与市监局 | 行业协会转交 | 按处罚办法与价格法规另行处理 |
| 纳入行业黑名单并公示 | 行业协会 | 情节严重才用,恢复周期以年计 |
四件事里,第一件和第二件最疼。一家县域机构的市场半径通常只有三公里,同行之间彼此认识,被通报一次,第二年的转介绍基本就断了。
落到动作上,其实只有三个地方要动。
第一处是价目表。门口海报、报名合同、收费系统,这三处的价格必须完全一致。检查时最爱比对的就是这三处,任何一处对不上,都能被认定为公示不规范。
第二处是课包结构。原来主推「年卡」「两年卡」的,要拆成 3 个月一档。拆分不是简单地把价格除以四,而是要把课时、赠品、退费规则一起重新配平,否则拆完之后单价看着涨了,家长不认。
第三处是退费规则。通告要求收费项目与退费规则在显著位置公示。显著位置不是文件夹里,是家长缴费前一定会看到的地方——报名表背面、收费页面第一屏、前台立牌,选一个不够,至少两处。
这三处改完,价目表本身也就成了一份自查表。用系统管理收费口径的机构会发现,价目表、合同、课消记录如果能从同一个地方出,三处一致几乎是自动的;这也是学邦在做的其中一件事,把收费规则和课消口径放在同一套账上,改价只改一个地方。
这张通告真正的分量,不在 800 和 1200 这两个数,而在发通告的是谁。
非学科培训没有政府指导价,价格主管部门能管的只有「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这些行为,管不了「卖得太便宜」。而「太便宜」恰恰是过去几年这个行业最普遍的竞争方式。
协会出面,等于把这个空白填了一块。它用的是自律条款,不是行政命令,所以力度有限,但它解决了一个行政手段解决不了的问题:谁来判断一个价格是不是低于成本。
同时也要看到它的风险。行业协会统一价格区间,在反垄断的语境里是个敏感动作,横向价格协议一向被严格审视。这张通告的处理方式是:既写了下限,也写了上限,理由是「防止恶意倾销」和「避免无序涨价」,并且明确报了主管部门备案。这个折中设计,是为了让它在「自律」和「限价」之间站得住。
能站多久,要看两件事:一是有没有真的处置过案例,二是有没有机构因为这条线被挡在门外之后,转而用别的方式绕开——比如把课时拆小、把赠品加码、把收费改名为「材料费」。
价格是最容易被绕开的规则。能不能守住,最终不看通告写得多严,看的是这个县里有没有人愿意先不降价。
一个县的通告,改变不了全国的价格。但它把一个长期模糊的问题摆到了桌面上:当所有人都用低价换流量的时候,这个行业的成本是谁在付。
答案通常是老师的时间和课程的质量,只是这两样东西不会立刻显形,要等两三年才看得出来。
把价格守在成本线以上,短期是少了一批报名,长期是留下了一批能教下去的老师。这笔账,比一张价目表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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