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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磅来袭!河北省教育局将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等纳入整改范围!

    2018-11-30 来源:学邦技术


          距离2018年结束只有32天了,全国各地的校外治理工作也在按计划进行。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在这次的通知中,又重新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的范围,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科技普及也纳入其中。

          这意味着素质教育类的培训机构也在校外治理规范范围之内。

          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十五明确表示:设立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以及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但不得开展第一款规定的文化教育活动。法律、法规、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次河北省的《办法》并没有为“素质类”培训开“绿卡”,而是统一归为校外培训机构一并整治。

    《办法》中重要信息提取


    壹  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定义

          这次的《办法》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科技普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包括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托幼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特殊行业或相关主管部门有特定准入规定的培训机构。


       设置标准

          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举办者

          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名称应符合国家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字号不得与本市区域内已经批准设立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名称相同或相似,不得与终止或停用不满五年的校外培训机构名称相同或相似。不得带有中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政党、社团组织、军队编号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

          申请设立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其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由以下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名(校外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市、县(市、区)) 字号(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办学内容关键词 机构类型。


          3、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及主要管理人员

          校外培训机构的校长应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4、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聘任外籍教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有与所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相匹配的办学资金

          校外培训机构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0万元,农村贫困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办学经费来源稳定,能够保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6、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居民住宅不得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注册及办学场所。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此外,用于办学的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办学场所

          1、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本办法颁布之前审批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办学场所面积未达到300平方米的可仍执行原定标准,但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面积标准。

          2、招收寄宿学员的,要具备满足需要的住宿条件,还应当配备与寄宿学员规模相匹配的阅读、生活与活动场所。

          3、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

          4、所有教学及生活场所应符合国家关于消防、食品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或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应合格证明材料。

     熟知教改政策,规范办学

          河北省教育局在此次《办法》中将艺术类培训归为“校外培训机构”,且并未做出特殊说明。尽管在《民促法》中提到素质类培训机构可直接进行法人登记,但在部分地区的摸排活动中,艺术、体育类培训也纳入排摸范围,相关部门表示:艺术类、体育类等所有面向中小学的培训都属于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有办学许可证,艺体培训也不例外



          前段时间,学邦君也提及到江苏省某地区教育局负责人提出素质类教育正式解禁,现在看来,全国各省政策也存在差异,校长们还是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学邦君也会随时为校长们带来最新消息,校长们记得将学邦智库置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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